近日,黑龙江银保监局因互联网贷款多项违规事由,对龙江银行开出大额罚单,罚款585万元,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。
罚单指出,龙江银行主要违规事由包括七个方面:
1、多头授信管理不力,存在多头授信行为。
2、无授信或超授信额度与同业增信机构开展业务。
3、贷后管理严重缺失,部分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。
4、互联网贷款业务侵害借款人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
5、对增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管控不力,导致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过高。
6、“两会一层”相关履职不到位,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。
7、内部审计及内控合规检查有效性不足。
此外,龙江银行5名相关人员因对该行“互联网贷款业务贷后管理严重缺失,部分贷款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、互联网贷款业务侵害借款人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、对增信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管控不力,导致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过高”负有责任,也被罚。其中,1人被警告,4人被警告并罚款5到10万元。
据《银行科技研究社》了解,龙江银行今年已经收到5张罚单,共被罚695万元,均与贷款业务相关。近几年,龙江银行不良贷款率逐年增长,2019年以来的3年,其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.05%、2.19%、3.31%。
据悉,在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中,龙江银行以助贷为主,其出资比例为100%,采取保险、融资担保的增信方式,其特点为风险相对可控,但提高了贷款费用,增信后可能导致借款人融资成本过高。
今年以来,已经有多张互联网贷款业务相关的罚单开出,基本均为双罚,包括宁波银行、烟台银行。其中,波银行因违规开展异地互联网贷款业务、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、资信见证业务开展不审慎、资信见证业务整改不到位、贷款‘三查’不尽职、新产品管理不严格等被罚220万元;烟台银行因“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”被罚35万元。
此前,宁波通商银行、昆仑银行、宁波银行、烟台银行也先后收到互联网贷款业务相关罚单,同样为双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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